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的有关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停止办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停止办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时,不得将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
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已经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自动废止。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云城建〔2013〕140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企业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云城函〔2015〕10号)不再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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