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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来源:昆明科普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20-10-10 13:45  点击次数:次  资讯更全面,考试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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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回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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